英國教育制度分三個階段:六年小學課程(一年級至六年級)、七年中學課程(七年級至十三年級)及三至四年的高等教育課程(學士/碩士/博士學位),各學位課程有不同課程年期。

 

英國中學制度分別有兩次公開考試,包括十年級至十一年級的英國中學會考(GCSE)及中六(十二年級至十三年級)的高級程度考試 (A-Level)。完成高考後,學生可透過英國大學聯招系統(UCAS)申請英國大學或大專院校。學生必須完成高級補充程度(AS-Level)及/或高級程度考試(A-Level)或同等學歷如香港中學文憑考試,方可透過UCAS申請大學。UCAS運用分數對照制度,即每等級成績會對照成UCAS分數,例如學生報考某英國大學課程,學生要達到該課程所要求的學分才會被考慮錄取。此外,學生亦要通過認可英語水平測試,如托福考試。

University of Leicester (萊斯特)
University of Lincoln (林肯)